倉庫循環盤點管理辦法
1、 目的
1.1即時跟蹤現有存貨賬上記載數目是否一致
1.2及時發現及處理庫存異常情況
1.3反映庫存的真實性
2、盤點范圍
2.1公司部分銷售商品
3、職責
3.1倉庫部經理
3.2由倉庫部經理或職務代理人主導指揮盤點工作
3.2初盤
進行交叉盤點
3.2.1由倉庫部經理或職務代理人安排人員 ,盤點完畢交另一組復盤
3.3復盤
3.3.1由倉庫部經理安排參加盤點的兩組人員進行交叉盤點,最后核對,無誤即與電腦臺帳確認;有出入需雙方共同確認
3.4抽盤
3.4.1由倉庫部經理或職務代理人帶領進行抽查
4、盤點方式及實施時間
4.1盤點對象: 公司部分銷售商品
4.2倉庫部循環盤點規定:每日一小盤,盤點時間為每天空余時間
4.2.1盤點對象:對前一天發生過進出倉的貨物進行盤點
4.2.2一周一中盤,盤點時間為每周六或日下午上班后空余時間
5、盤點實施
5.1盤點表不得更改或涂寫,更改需用紅筆在更改處簽名
5.2初盤完成后,初盤數量記錄于《盤點表》上,并將盤點表交給復盤人員
5.3復盤時復盤人員不應受到初盤人員的影響
5.4復盤與初盤有差異者,應與初盤人員一起尋找差異原因,確認后記錄于《盤點表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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